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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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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党的组织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如下:

1.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议,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和政策,并结合学校实际,提出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,经校党委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、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,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。

3.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和评议、考核的具体工作。

4.协助党委做好处级干部的选拔、任免、管理、考核、教育、培训工作和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察、教育、培训工作。

5.协助党委做好科级干部的任免、备案工作。

6.负责管理干部职级待遇申报的有关工作。

7.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。

8.安排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征求群众意见,派人列席院、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。

9.负责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收入、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。

10.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领导干部出国(境)手续的审查、审批工作。

11.按照党管人才的方针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。

12.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学校的机构设置方案。

13.负责党员的教育、培训、评议等管理工作。

14.负责党员发展工作。制定发展党员的规划和年度计划,指导、检查发展党员工作,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。

15.负责党内有关表彰的各项组织工作。

16.负责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,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外调等日常组织事务工作。

17.负责党校工作。充分利用党校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、后备干部、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。

18.负责干部和党内统计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。

19.结合《北京普通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》,与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我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达标工作。

20.结合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,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党建研究工作。

21.协助纪委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。

22.配合纪委做好端正党风和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。

23.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,处理好党员、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。

24.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,把组织部建成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的党委职能部门,成为党员之家、干部之家、知识分子之家。

25.协同统战部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考察、培养和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。

26.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27.做好本单位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
28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